7月21日,在山西省太原市某小区租房的张某告诉媒体,她和室友在房子里发现了两个秘密摄像头,存储卡上存有4000多段视频,其中包括他们拍摄的视频。淋浴。 张怀疑摄像头是他的房东、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某安装的。
租客无意中发现了相机。 从视频数量来看,秘密拍摄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。 这无疑严重侵犯了隐私权,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。
文化和旅游部门房东官员的特殊身份,进一步增加了此事的关注度。 租客怀疑房东有责任也不无道理。 首先,楼主确实有安装摄像头的便利; 其次,据租客反映,相机的存储卡经常更换,而在此期间,唯一可以自由出入的就是房东。
目前,房东王某否认安装了摄像头,但他也承认,自己对房间内存在秘密摄像头“必须负连带责任”。 楼主说的到底是真是假,需要深入调查,不带任何偏见。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“偷看、偷拍、窃听、传播他人隐私的”,将受到十日以下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 情节严重的,比如传播偷拍视频牟利,还可能涉及犯罪。 如果楼主偷拍罪名成立,他也会受到党纪处分,事情性质会更加严重。 即使不是偷拍者,房东仍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的隐私和安全,并对租客造成的隐私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件事还引出了一个重要的细节。 作为房东,副局长王某有多处房屋可供出租。 我们自己拥有如此多的房产真是令人惊讶。 王先生解释说,他租了两套公寓给自己,两套给父母,一套给朋友。 这个说法属实吗?
不管怎样,这是一个重要的线索。 在调查幕后黑手是谁的同时,我们还应该检查副局长拥有多少财产,这些财产的来源是否合法,是否存在相应的财务问题。
抛开这起事件,我们可以看到偷拍现象是司空见惯的,而发生在两名房客身上的事情也绝非孤例。 尤其是随着技术的发展,一些针孔摄像头可以说是无孔不入,被放置在酒店、厕所、出租房等场所。 由于摄像头隐蔽且不易被发现,受害者的隐私在受害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窥探。
偷拍现象的背后,往往牵涉到地下色情内容。 偷拍视频上传网络牟利,传播范围不断扩大。 此次事件中,相关视频是否再次传播,还需进一步调查。 毕竟视频数量高达4000条,数量惊人,让被偷拍者毫无隐私可言。
与日常的信息泄露相比,被摄像头偷拍、被躲在摄像头后面的猥琐之徒监视,无疑是更严重的隐私侵犯。 私人空间正被一步步侵蚀,营造出令人缺乏安全感的恐怖景象。 所以,这件事再次提醒我们,问责制度必须完善,偷拍现象必须加强。
一方面,对于偷拍的人,一旦被发现,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。 另一方面,对于一些偷拍常见的场所,如酒店、卫生间、出租屋等,也应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,倒逼其维护安全的隐私环境。 此外,还应对针孔摄像设备的销售进行更严格的控制。 (熊志)